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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清朝在入关之前,官职世代承袭,由小到大分备御(原为牛录额真,天聪八年改为牛录章京)、游击(天聪八年改为甲喇章京)、副将(天聪八年改为梅勒章京)、总兵(天聪八年改为昂邦章京)5级。后面4种世职又各分3级。
入关后,清代官职有九品,每品有正有从,9×2=18,共18等。称为“九品十八阶”。九品以上是官,九品以下是吏。
清朝所建立的一套有别于以前各朝的官制,包括文京内官,文京外官,武京内官,武京外官等。
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,为加强中央集权,削弱、分化大臣权利, 官服
以防权臣篡 位,建立了一套有别于以前各朝的官制。清朝官制有九品十九个级别,分中央官职和地方官职两类。
清朝中央官职分中枢部、佐理部和帝室部三类。例如内阁、军机处、六部等。清朝地方官职分文官、武官等几类,例如总督、巡抚等。
清朝沿袭明朝传统,设六部(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),各部长官(管部的大学士及尚书、侍郎等)称堂官,部下属各司的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以及主事一下的七品小京官称为司官。
在六部之外和六部并立的中央行政机构有:大理寺、太常寺、光禄寺、太仆寺、鸿胪寺、国子监、钦天监、翰林院、太医院、理藩院、宗人府、詹事府、内务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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